蜜月的第七天,李強就覺得自己快撐不住了。
新婚妻子小芳看起來溫柔文靜,一到晚上卻像換了個人。她精力旺盛得嚇人,幾乎不給丈夫任何喘息的機會。床上、沙發上、浴室裡,甚至廚房的料理台上,都留下過兩人糾纏的痕跡。
李強起初還有些得意,覺得自己娶了個極品。可到了第十天,他開始眼圈發黑、走路發飄。到第十五天,他已經只能躺在床上任由妻子擺布,嘴裡反覆唸叨:「受不了了……真的受不了了……」
第二十天清晨,小芳醒來時發現丈夫已經沒了呼吸。
醫生鑑定結果是“急性精神衰竭合併心血管意外”。鄰居們私下議論,都說李強是被老婆“做死”的。小芳卻表現得出奇平靜。她安葬了丈夫的遺體,卻在火化前做了一件讓所有人毛骨悚然的事——她親手把李強那根她最愛的巨大YJ剪了下來。
回家後,她把它仔細清洗、風乾,用紅繩繫好,掛在臥室牆壁正中央。
從那以後,小芳每天早上起床、晚上睡覺,都會走到牆邊,輕輕撫摸、親吻那個已經失去溫度的東西,像對待還活著的丈夫一樣柔聲細語:
“老公,今天也好想你……”
“你還是這麼精神……”
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去。
隔壁住著一個單身男人,叫張偉。他早就對小芳有心思,又聽說了李強的死法,好奇心戰勝了一切。某天他藉故到小芳家借東西,無意中瞥見了牆上掛著的那根東西,當場愣住。
那晚,張偉就開始動手。
他趁小芳出門買菜,悄悄在兩家共用的那面牆上挖了個剛好能伸過去的洞,位置精確對準小芳掛YJ的地方。然後他把自己的那根活物從洞裡伸過去,替換了原來的“標本”。
小芳回家後毫無察覺。
她照例走到牆邊,溫柔地握住那根「老公」,親吻、愛撫,甚至有時候會貼上去磨蹭幾下。張偉在隔壁屏住呼吸,既刺激又害怕,卻又忍不住一次次配合。
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半個多月。
張偉越來越大膽,有時還會輕輕抽動。小芳只當是“老公顯靈”,更加投入。直到有一天晚上,她忽然停下動作,盯著那根東西看了很久。
第二天清晨,小芳拿著一把鋒利的小刀,走到牆邊。
她輕輕撫摸了兩下,然後手起刀落——
「噗」的一聲,那根東西被齊根割下。
隔壁傳來一聲淒厲的慘叫,隨即傳來重物倒地的聲音。
小芳把還在微微抽搐的東西拿在手裡,看了看牆上的破洞,又看了看自己沾血的手,表情平靜得可怕。
她把東西包好,放進行李箱,然後開始收拾房間。
鄰居們聽到動靜趕來時,只見小芳已經收拾得差不多了。她提著行李箱走到門口,回頭看了一眼那面牆,輕聲說:
「寶貝,我們得搬家了……」
說完,她頭也不回地離開了。
警方後來在隔壁房間發現了失血過多的張偉,以及牆上的那個洞。案件被定性為「意外傷害」,因為小芳堅稱自己只是在「清理亡夫遺物」,完全不知道洞後面還有活人。
至於那根被割下的東西,再也沒人找到。
有人說小芳把它帶走了,繼續掛在新家的牆上。
也有人說,她後來又結婚了,新丈夫很快也精神崩潰。
只是這一次,牆上多出來的洞,再也沒有人敢去碰。
小芳離開老小區後,搬進了城南一處更安靜的居民樓。新家採光很好,臥室牆面乾淨平整,她把從舊家帶出來的“寶貝”重新掛了上去。那根已經徹底失去生命跡象的東西,被她用酒精仔細擦拭過,看起來依舊精神。
她的生活恢復了表面的平靜。
白天她去超市做收銀員,晚上回家後,第一件事仍是走到牆邊,輕輕撫摸、親吻,低聲說幾句體己話。鄰居們只當她是個寡言的年輕寡婦,誰也不知道她房間裡掛著什麼。
半年後,小芳認識了新的男人。
對方叫陳建,三十出頭,在附近工地做工頭,身材結實,話不多。兩人交往兩個月後結婚。婚後第一週,陳建就體會到了什麼叫「甜蜜的負擔」。小芳的熱情完全沒有因為喪夫而減退,反而變本加厲。陳建起初還能應付,到了第二週開始夜夜求饒,第三週已經出現明顯的體力透支。
第四週的某個凌晨,陳建像前任一樣,安靜地閉上了眼睛。
醫院再次給出相似的結論。小芳依舊平靜地處理後事,並在火化前,再一次保留了她需要的部分。
這一次,她把新的「收藏」和舊的並排掛在牆上。
兩根大小不同的東西並排懸著,像某種詭異的裝飾。
日子繼續向前。
小芳沒有急著再找下一任。她開始變得更加謹慎,也開始觀察周圍的男人。直到一年後,她遇到了第三個——一個看起來精力充沛、自詡“體力很好”的健身教練。
婚後,教練很快就驗證了自己的「體力」究竟有多好。
三個月後,牆上多了第三根。
小區裡開始有流言。
有人說這個女人克夫,有人說她房間裡藏著不乾淨的東西。更有膽大的人想起舊社區的案子,隱約把兩件事聯繫在一起。可沒有證據,警方也只是例行詢問後就不了了之。
真正讓事情再次失控的,是小芳的第四任丈夫。
那是個看起來老實巴交的中學老師,叫劉明。結婚前,小芳特意觀察了他很久,確認他身體健康、作息規律,才答應交往。婚後前兩個月,劉明靠著年輕和規律的運動勉強支撐,可到了第三個月,他開始出現嚴重的失眠和焦慮。
他偷偷去醫院檢查,醫生建議他“減少頻率、注意休息”。劉明卻不知道該怎麼和妻子開口。
直到有一天夜裡,他起床時,看見小芳正站在牆邊,輕輕吻著那三根並排掛著的東西,嘴裡還喃喃著:
「你們都在……真好……」
劉明當場僵在原地。
他沒有聲張,而是開始假裝睡眠,連續觀察了幾個晚上。確認那不是幻覺後,他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——他要弄清楚那些東西到底是什麼。
有一天小芳上班後,劉明小心翼翼地用工具取下一根,送到私下認識的醫生朋友那裡。結果出來後,醫生的表情比他還難看。
“這是……真人的。”
劉明 aguantó 沒暈倒。
他回到家,把三根東西重新掛好,自己坐在沙發上抽了整包煙。他想報警,又怕自己被捲進更麻煩的事;想逃走,卻發現小芳已經悄悄把他的證件和銀行卡都收了起來。
就在他陷入兩難的時候,小芳提前回了家。
她看到丈夫蒼白的臉和滿地菸頭,只是淡淡問了一句:“你看到了?”
劉明點頭。
小芳沒有生氣,反而走到他身邊坐下,語氣平靜得像在討論明天吃什麼:
「他們都是我的老公。走的時候太突然,我只能留下最重要的部分陪著我。」
「你……不覺得可怕嗎?」劉明聲音發顫。
“可怕嗎?”小芳偏頭想了想,“對我來說,他們還在。只要掛在牆上,就還在。”
劉明徹底說不出話。
那天晚上,小芳沒有再要求他做什麼。她只是照例走到牆邊,把三根東西挨個親吻一遍,然後回床睡覺。劉明躺在旁邊,睜眼到天亮。
第二天,他偷偷去了派出所。
警方再次上門調查。這一次有了實物證據,案件正式立案。小芳沒有反抗,只是在被帶走前,回頭看了一眼牆上的三根東西,輕聲說:
「你們等我回來。」
審訊過程中,她對所有事情供認不諱,包括第一任丈夫死後保留遺物、第二任、第三任,以及當年在舊小區誤傷鄰居的事。她堅持認為自己只是“在保存愛情的證據”,沒有任何殺人動機——那些男人確實都是自然死亡。
法醫鑑定也支持了這一點:幾任丈夫的死因均為極端體力消耗引發的急性衰竭,沒有發現直接暴力痕跡。
最後,小芳因「侮辱屍體」和「過失致人重傷」(鄰居那次)被判了幾年徒刑。
牆上的那些東西被作為證據沒收。
案件結束後,舊社區和新社區的居民都鬆了口氣。那些曾經出現過的牆洞,被統一填補、粉刷。再也沒有人提起,也再也沒有人敢在自家牆上亂挖。
只是偶爾,會有搬進那兩棟樓的新住戶,在夜深人靜時聽見鄰居聊天,隱約提到「那個女人」和「牆上的東西」。
故事傳到最後,已經變得面目全非。
有人說她其實殺了四任丈夫;有人說她把那些東西做成標本繼續收藏;還有人說她出獄後換了城市,又找了新的結婚對象。
沒有人知道真相。
唯一能確定的是——
在那兩面曾經被挖出洞的牆上,後來再也沒有人敢輕易打釘子、掛裝飾,更沒有人敢在夜深人靜時,把自己的身體,伸進任何來歷不明的洞裡。
因為有些洞一旦出現過,就會永遠留在人們的記憶裡。
而有些女人一旦被慾望推到極端,就會讓所有靠近她的人,都重新思考「陪伴」這兩個字的真正含義。
評論